民情丨@高校毕业生,人社厅提醒:档案不能保管在自己手里

2022-04-21 17:21:22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了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2022年,四川高校毕业生人数持续增长,将达到近57万人。“毕业后自己的档案可以随身带走吗?档案应该如何存放?”即将进入毕业季,不少高校大学生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028-86968696)留言咨询毕业档案的相关问题。

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发布了高校毕业档案的相关提醒。

 

档案能保管在自己手里吗?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它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毕业生进入社会工作后,要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甚至退休时进行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时,都需要用到档案。所以,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

也许有的高校毕业生会想,既然档案这么重要,那我一定要认真保管。对此,四川省人社厅相关人士提醒,档案千万不能保管在自己手里。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按照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社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档案也不能自己拿去存放——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可以由高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如果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高校一般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如果已经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找到工作的,一般邮寄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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